最高法、司法部印发意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玮淦)日前,最高助力展最高人民法院、法司法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印发意见粤港j9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港(澳)资港(澳)仲裁”制度,湾区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设立的高质港资、澳资企业既可以约定内地为仲裁地,最高助力展也可以约定香港、法司法部澳门为仲裁地解决商事纠纷。印发意见粤港
《意见》对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作出细化落实,湾区强调要加快推进大湾区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高质将广州、最高助力展深圳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与香港、法司法部澳门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建设紧密结合,印发意见粤港j9规划建设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湾区建立大湾区统一仲裁规则和线上争议解决平台,高质形成国际领先、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高地,提高我国仲裁的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
《意见》还对大湾区内地九市仲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完善仲裁与诉讼对接机制和司法支持监督机制,粤港澳三地仲裁员、仲裁秘书资源共享,建立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涉外仲裁人才联合培养培训工作机制等提出要求。
记者还留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或者协议约定港澳为仲裁地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也已对外公布,自2025年2月14日起施行。
《批复》指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市、珠海市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选择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为合同适用的法律,并在诉讼中主张适用该法律,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予以支持。
《批复》还明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约定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为仲裁地,当事人以所涉争议不具有涉港澳因素为由申请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外,当事人将争议按照约定提交仲裁,在相关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以所涉争议不具有涉港澳因素、仲裁协议无效,主张不应认可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梅州军分区与梅州市林业局携手睁开“学雷锋”助力村落子复原行动
- ·广州体育中考开考!乒羽等新项目遇冷,游泳报考人数创新高
- ·解决雷州半岛缺水难题!广东重点推进环北广东工程二期建设
- ·封关运行首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验放出区人员约447万人次
- ·前喀麦隆国脚恩戈姆加盟梅州客家
- ·超4100人受益!广州市白云湖街积极开展大型免费体检活动
- ·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典型案例
- ·2024全球独角兽榜发布,大湾区70家企业上榜!
- ·国防部:日方最没有资格拿台湾说事
- ·封关运行首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验放出区人员约447万人次
- ·深江铁路江门段首个连续梁开始浇筑 前海至南沙未来半小时高铁直达
- ·“世界帕金森病日”到来,广东已建起35家帕金森病专科中心
- ·中国救援队在缅甸曼德勒救出第4名幸存者
- ·2024全球独角兽榜发布,大湾区70家企业上榜!
- ·2024年美术骨干教师素养提升研修活动在广州举办
- ·广东持续巩固产业先发优势 首季度三粤企销售近70万辆新能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