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正确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审理式消事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预付意6月6日,费民纷案AG超玩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高法公开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涉及审理式消事纠在零售、预付意住宿、费民纷案餐饮、高法公开健身、征求出行、涉及审理式消事纠AG超玩会理发、预付意美容、费民纷案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高法公开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产生的征求纠纷适用本解释。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法院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等法律规定,认定下列格式条款无效:
(一)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
(二)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权利;
(三)约定消费者遗失记名预付卡后不补办;
(四)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
(五)免除经营者对所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瑕疵担保责任或者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排除消费者住所地法院管辖,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七)存在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还专门就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款作出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消费者系在充分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后支付预付款的除外。预付式消费合同对消费者无理由退款作出对消费者更有利的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场地出租者不能提供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请求场地出租者承担偿还剩余预付款本息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 ·九九重阳情 幸福你我行
- ·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举行挂牌仪式
- ·黄雪芝: 基层妇女的贴心“老大姐”
- ·潮州217家企业亮相第134届广交会第二期
- ·以高质量监督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 ·我市举办“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暨单丛茶系列地方标准启动仪式 整个标准预计将于2025年3月发布
- ·好吃 好玩 好逛 2023潮州市农村创业青年特色产品集市开市
- ·广东省集邮展览在潮州美术馆开幕
- ·把好数据审核质量关 助力破解“土壤密码”
- ·前三季度潮州经济呈现“企稳恢复、回升承压”增长态势 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2.7%
-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平安潮州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 ·饶平县所城镇鸿南村: 集社会力量改造提升村干道
- ·中甲联赛:广东三队一胜两负,广州豹两连胜独占榜首
- ·刘星到西新街道督导创卫工作 强化日常养护保洁 全面提升环卫水平
- ·“一站式”门诊医保服务包括什么?
- ·王文森调研“百千万工程”及精品示范村打造工作时强调 加快推进抓紧抓实各项工作